最高人民检察院10日举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表示,2020年以来,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会16.7万人次。
万春称,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检察听证广度深度,2020年至2021年4月,全国四级检察院共对4.5万件存在争议、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了听证会,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听证员评议,“零距离”化结解怨,较好地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公开听证适用率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除涉及未成年人或者侦查工作机密等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对拟不起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案件均组织开展了公开听证,占听证案件总数的88.2%。
各级检察院坚持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等加强工作衔接和制约监督,努力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在地方三级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听证会中,基层检察院适用检察听证占比从2020年的91.2%提高到了2021年的94.1%,反映出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案件办理透明度更高。
今年以来,各级检察院正在探索建立“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 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工作机制,对于涉检信访案件,组织派驻律师和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及时举行简易公开听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
二是听证员参与度越来越高。2020年以来,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会16.7万人次。其中,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3.3万人次、占19.9%,政协委员2.3万人次、占14.3%,人民监督员4.8万人次、占28.8%;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代表以及有关技术专家、法学教授等社会各界人士6.3万人次,占37%。平均每次听证会邀请3至5名听证员。
万春指出,他们认真履职,就案件事实或法律适用问题向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提问,并在认真评议后发表独立的第三方意见,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法结”,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重要参考。截至目前,检察机关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的案件占比达到81.8%。
三是化解矛盾效果凸显。检察机关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案件,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审查过程公开化,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效果良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
万春介绍,比如在拟不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涉案当事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检察机关还要根据涉案当事人违法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主动做好刑事司法、行政处罚衔接工作,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防止不起诉后一放了之。
万春称,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诉求,听证员对焦点问题认真发表意见,检察官在“事查明”“理说清”的基础上依法独立作出决定,能够有效消除公众对司法的疑惑,切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0年听证后纠纷化解率达到了83.7%,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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